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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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三、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
二、规划目标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、基本原则、两江新区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应包括主要目标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
